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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》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:“怀孕的女职工,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应当算作劳动时间。”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。
不过,一般的单位都没有规定产前检查假期,但每次去检查前应提前跟人事部打招呼,做好登记,而且记得你每次的产检日期请医生在围产卡上填上清楚,到生产后,报销时要对上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