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尔夫的音乐教育原理,或曰“理念”用一句话——原本性的音乐教育。
◆原本的音乐是和动作、舞蹈、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的;
◆它是一种人们必需自己参与的音乐,即:人们不是作为听众,而是
作为演奏者参与其间;它是先于智力的,它不用什么大型的形式,不用结构;
◆它带来的是小型的序列形式、固定音型和小型的回旋曲形式。
◆原本的音乐是接近土壤的、自然的、机体的、能为每个人学会和体验的、适合于儿童的。
奥尔夫音乐教育回答了如下问题:
◆怎样使孩子们主动地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,怎样培养孩子们对音乐
的兴与爱好;
◆怎样通过音乐活动培养和发展孩子们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;
◆如何在音乐活动中培养孩子们与人合作、与人交往以及群体意识;
◆怎样将音乐教育与其他教学活动相结合。
音乐依靠“开发”而来的,“兴趣”是第一老师,音乐本身具有“自娱”的特性,正是这个特点能够吸引儿童参加进来,他们在“玩乐”当中懂了音乐。
“奥尔夫”不是为了“学音乐”,而是为了“开发”——让儿童在不懂得“什么是音乐”的年龄段,先开始了音乐的实地演习——他们在玩耍中接触了音乐。它还能培养孩子的创造能力,挖掘出心灵的潜能。